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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假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14 10:43:55 請假制度 我要投稿

                請假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請假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請假管理制度(集合15篇)

                請假管理制度1

                  一、事假:職工請事假,一天以內由各科室、部門負責人批準,超過一天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三天由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各科室、部門負責人請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由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一年以內請事假不得超過12天者,違反此規定者,每超過一天扣發一天的工資,并扣除當月的獎金和出差費。

                  二、病假:以醫院證明為依據,由總經理批準,按允許天數休息。如需住院治療的`人員,須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總經理批準。到?、省立醫院或跨省就醫者,需經中心領導班子批準,并報市局領導同意。就醫期間藥費按醫療保險規定執行,其它各項費用自理(工傷除外)。

                  三、休假:按照辦公室安排的時間填寫休假申請表,交總經理審批后,按規定天數休假。

                  四、婚、喪假:按規定天數寫出請假條,交總經理審批,超過規定時間以事假論。

                  五、銷假:上述各項請假期滿上班后應及時向中心領導匯報,到辦公室銷假,超假部分領導同意后按事假論。無中心領導和各科室、部門負責人批準的事、病、休、婚、喪假,均視為無故曠工,曠工一天扣發當天工資、當月獎金,曠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資、全年獎金,超過3天按違反管理制度建議市局予以停薪離崗處理。

                請假管理制度2

                  (一)請假程序、批準權限: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有請假條(1周以上要醫院有診斷書),中小學半日之內由主任教師或年級組長批準,1—— 3日之內由業務校長批準,3日以上有中心校長批準。

                  2.教職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況,不能實現請假的,要及時委托他人說明情況代為辦理。

                  3.請產假:教師個人要提出書面申請,由中心校長審批,并補交醫院開具的子女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關于病假的相關規定:

                  1.學期累計病假在10天以內,不扣發工資;從起病假第1天起,累計11——22天的每日扣發10元,累計23天以上每日扣發20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評獎評優資格;學年累計30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4.教職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繼續休病假的,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計算。

                  5.因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關于事假的相關規定:

                  1.學期事假5天以內,工資照發,從請事假第1天起,累計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 7日以上取消評獎評優資格;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4.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作,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

                  (四)關于婚假的相關規定:

                  1.婚假7天工資全額發放;超過7天按事假處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結婚的,開學后學校不再安排補休婚假。

                  (五)關于產假的相關規定:

                  1.女職工在法定規定的休產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2.女職工產假為三個月(90天)(含期間的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年滿24周歲的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個半月(45天);產假期間報名夫婦終身只生一個孩子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一個月(30天);由醫院證明剖腹產或難產的另外增加產加半個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 關于遲到、早退的相關規定:

                  1.按規定的時間晚到,即遲到一次,提前離崗,即早退一次。學期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不作處理。

                  2.不向領導請假,擅離工作崗位超過兩節課的,即為曠工半天。

                  3.遲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學期超過規定次數,遲到、早退:1節扣0.1分,每超過3次,請假的按事假1天計算,不請假的按曠工1天計算。早退半天扣0.3分。

                  (八)關于礦工的相關規定: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實為曠工:①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擅自不上班者;②擅離職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③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準而逾期不歸者;④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無故拖延不按規定時間到崗者;⑤以欺騙手段請假、事假者。

                  2.學年曠工1天,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取消評獎評優資格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

                  3.計算曠工期限,從單位知道或應當知道缺勤當事人離開學校之日起計算;曠工每日,扣工資100元。

                  4.礦工工作量化扣分:無故曠工每節課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請假管理制度3

                  學生請假考勤制度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按時上課,按時參加學校的一切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二、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要履行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為曠課處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請假,更不得以口頭或他人代請假,請假時須由醫生正經和家長親筆簽名,可由家長代請。

                  四、學生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在校內外出必須經主管人員簽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主管部門審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凡正常休息日學生必須離校,特殊情況不走的經主管部門批準方可。

                  六、凡開學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時到校者,需用電話迅速說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長到政教處請假,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長期治療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憑醫院證明辦理付息手續。

                  八、凡請假期滿仍不能上課或會回校者,須辦理續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處理。

                  九、請假手續

                  1、請假須由班主任調諧請假條,簽署意見報政教處審批。

                  2、請假期滿返校后,須到主管部門銷假,逾期不銷假者,以曠課處理。

                  3、請假條一式三份,主管部門、班主任、班長各一份。

                  4、續假手續同請假手續。

                  十、每班設立點名冊,即每節課均考勤登記?记谇

                  況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報主管部門,學期結束后將出勤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缺勤情況通知家長,未經

                  請假批準,學生整天缺課,班主任要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情況,將情況上報主管部門報。

                  十二、一學期內無故曠課24節課(三天)給與警告處

                  分,曠課滿40節(五天)給與記過處分,曠課滿80節課(十天)做自動退學處理,并正式通知家長,從處分之日起,取消學生學籍。

                請假管理制度4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員工工作時間付出的憑證,亦是公司給付薪資報酬的原始依據。員工自報到之日起,直到離職之日止,必須依公司規定進行考勤;

                  2、每月員工考勤將以考勤機打卡為準,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規定,按時出勤,不準遲到早退;

                  3、員工于正常工作時間(8:30AM——5:30PM),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個人私事,如果因為私事辦理必須按照規定請假,否則按擅離工作崗位論處;

                  4、中午休息時間離開公司,需重新打卡,超過時間按曠工處分。工作時間離崗,沒有填寫出門單、或每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將處予罰款,50元/次;

                  5、5.1、遲到: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逾時到崗位則視為遲到;

                  5.2、早退:員工于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則視為早退;

                  5.3、曠工:員工無故不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出勤或離崗4小時及以上者視為曠工;

                  6、忘記打卡者,或因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時打卡者,須在24小時內告知人力資源部,否則視為曠工;

                  7、員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門單上注明,并由部門最高負責人簽字確認,否則視為曠工;

                  8、員工連續曠工3天以內的,公司將根據具體情節,扣除當月工資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員工連續曠工三日或者三個月內非連續曠工達五日,公司將視為該員工自動離職

                  10、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查過三十天,公司將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績效以結果導向為原則(即以工作結果完成為標準),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則不屬于加班;

                  2、上級臨時交辦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時間立即完成,則屬于加班范疇;

                  3、員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資源部領取填寫“加班申請單”,并由上級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方準予加班;

                  4、員工加班,均屬于非工作時間,及假期時間加班,按小時計算工資;

                  5、加班必須是員工自愿,嚴禁強迫或變相強迫員工加班;

                  6、加班必須有實際之工作產出(包括實質產品產出或腦力產出);

                  7、加班可以通過填寫“加班申請單”去人力資源部換取“調休單”調休,或由公司發放加班費;

                  8、加班費用支付標準遵循國家勞動部門制定的法定標準;

                  9、員工自愿參加訓練課程或公眾性活動、集會、會議、義務勞動等,均不屬于加班;

                  三、調休

                  1、有周六周日加班(整時數)的.,可申請調休;

                  2、調休以正常上班計薪,不計加班費;

                  3、生產線員工調休由公司根據生產情況進行安排;

                  4、當年度未修完的調休,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修完;

                  四、帶薪年休假

                  1、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員工,可依據員工年休假規定,享有年休假,年

                  2.1、年休假安排以工作、生產力不受影響為前提;

                  2.2、年休假為有薪假期,員工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工作日計發工資

                  2.3、公司可視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4、當年度未休完之年休假,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休完;

                  2.5、因為工作需要未休假,由用人主管簽核,人力資源部審查通過后依法辦理補薪作業;

                  2.6、因個人原因未休假之天數,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薪;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3.1、連續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當年度請病假累計超過一個月者;

                  3.2、當年度因個人原因,請假缺勤20天(含)以上者;

                  五、請假

                  1、員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病可以事后補假條)。未經請假核準而擅自缺勤者,視為曠工;

                  2、每季度員工事假請假天數限三天以內;

                  六、病假

                  1、病假必須有正規醫院開具的有效病假證明;

                  2、病假期間,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工資,連續工齡一年以上,年休病假天數在15天/年內的,工資發放基數為月基本工資的70%;

                  3、其他病假情況,公司保留解釋的權利;

                  七、事假

                  1、事假是指處理私人事務請假;

                  2、連續請假3天以上者,需要提前3天申請;

                  3、連續請假5天以上一周以下者,需要提前一周申請;

                  4、事假請假一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

                  八、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員工可以請喪假料理喪事。

                  2、請喪假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可事后補辦);

                  3、喪假不得超過7天,且需一次性休完;

                  九、婚假

                  1、結婚登記一年內,可以申請休婚假;

                  2、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并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存檔);

                  3、按照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嫁;

                  4、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以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嫁),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婚嫁需一次性修完;

                  7、產假休假規定根據地方政府政策規定進行休假;

                  8、產假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計劃生育政策”;

                  9、休產假須提供醫院證明;

                  10、產假包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11、產假需一次休完;

                  12、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正常發放;3-6個月內的延長產假,須經總經理批準。任何員工休產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13、女員工產前檢查可享受累計10天的孕期體檢假,根據實際發生天數從產假天數中核減。

                  14、女員工初婚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產假15天;懷孕不滿4個月引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42天。

                  15、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情況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所有費用自理。

                  16、產假期間遇有法定節假日,不得重復計算假期。產假不應與其它公休假、年假連休,如確有特殊需要,員工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協調,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十、哺乳假

                  1、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與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哺乳時間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間超過以上規定的,單位外往返時間不計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記錄記入公休或事假。

                  十一、其他

                  1、婚假、產假、喪假的福利規定不適用于試用期員工。

                  2、除上述各類假期外,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申請休假的,要事先經上級領導和公司總經理批準,此類假期的薪酬發放由總經理決定,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門。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別說明外,所指天數均為日歷月,不得按實際工作日計算。除國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員工均須按規定提前取得公司有關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

                  20xx年1月30日

                請假管理制度5

                  第一條事假:

                  1、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兩天以上事假須提前寫出書面申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部門經理因事請假需書面申請,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來不及請假,應電話通知,經同意后方可請假,事后立即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請假,返回工作崗位時,必須到人事部銷假,否則人事部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二條病假:

                  1、員工上班時因病需接受治療,應先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按請假時間計扣工資。

                  2、員工請3天以上病假須開具縣(區)級以上證明,經人事行部審核批準方能有效。

                  3、員工因突發性疾病或病重無法上班,應在24小時內用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因病(工傷、產假除外)不能工作達一個月以上者,公司有權進行處理并解除勞動合同。

                  5、員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三條工傷假:

                  1、工傷是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非人為原因發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傷害。發生事故后,員工必須按有關程序迅速上報公司人事行政部,經公司認定后,方可作為工傷。

                  2、工傷假期內員工享受定額工資,因工受傷、致殘或死亡的',治療費用及撫恤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法定假:

                  國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日;員工如遇當值,可安排在假期結束后一月內補休或以加班計算。

                  第五條喪假:

                  遇正式員工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辭世,公司批準員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內公司支付定額工資,不報并旅費,同時人事行政部有權要求員工出示與死者關系的證明,謊報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六條婚假:

                  員工婚假定為7天,如男女雙方晚婚(男方25歲,女方23歲)可延長假期為10天,同時員工享受定額工資。

                  第七條產假:

                  公司正式員工申請分娩假時須呈交醫院證明書,經公司核準后,按有關規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內支付定額工資)。

                請假管理制度6

                  一、制定目的

                  為將本公司有關請假的規定事項制度化、標準化,促使各部門員工的請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準則。

                  二、適用范圍

                  凡經本公司所錄用的所有員工(含臨時工),均遵守本準則。

                  三、權責

                  1行政部負責準則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

                  2總經理負責本準則的制定、修改、廢止的審核批準。

                  四、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應先到行政部或部門領導處領取《請假條》。

                  2請假人詳細填寫所屬部門、請假日期、假別、請假事由等內容后,一式兩份,由上級部門領導批準簽字。

                  3將已經批準的《請假條》,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備案,一份交門衛留存并登記以便考勤。

                  4、因特殊情況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批準,并及時通知到行政部,否則記曠工處理。

                  五、準假權限

                  1普通員工請假一天以內者,可由當班班長批準,三天以內者要由各部門領導負責審核批準。超于三天者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

                  2部門領導須請假者,則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六、假別分類

                  1事假

                 。1)員工必須本人親自辦理請假手續;

                 。2)且須提前申請;

                 。3)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4)不滿半小時著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4小時為半日;

                  2病假

                 。1)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者;

                 。2)必須提供醫院相關證明;

                 。3)病假期間內的工資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發放;且沒有全勤獎。具體如下:

                 、俨〖僭谝粋月以內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放;

                 、诓〖俪^1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固定工資部分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五年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放;

                 、奂倨诔^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分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分按80計發;

                 、苌鲜鋈藛T病假期間,各類津貼由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莶〖倨陂g的崗位津貼與基本工資一起按病假比例發放。

                  3工傷假

                 。1)員工因公受傷;

                 。2)經醫院證明無法正常工作的;

                 。3)須提供公司領導證明及醫院的診斷證明;

                 。4)工傷期間內的工資,公司給予其基本工資;

                  4其他假別

                 。1)其他假別包括婚嫁、喪假、產假、護理假等;

                 。2)請假必須聽過公司部門領導的書面證明;

                 。3)婚嫁:切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侔捶ǘńY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5天婚假(復婚和再婚除外,可享受3天婚假);

                 、诜贤砘槟挲g(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在法定基礎上續假1周;

                 、劢Y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茉谔接H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予假期;

                 、莼榧俨话ü菁俸头ǘ倨;

                 、薰べY照發;且沒有全勤獎。

                 。4)喪假(直系親屬)3天,工資照發,且沒有全勤獎。

                 。5)產假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給予員工90天的假期,其中包含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切需提交‘結婚證’‘準生證’,期間的工資不享受績效考核,給予其基本工資。

                 。6)法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初一至初三)、清明節、勞動節3天、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3天,根據公司生產情況而定;

                 。7)陪產假:法定婚齡男方可享受1天陪產假;男女雙方符合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假期;

                 。8)探親假:暫無

                 。9)路程假:除了過年有路程假之外,其余時間無,此路程假僅此針對路程較遠者。貴州地區單次3天,浙江地區單次1.5天,江蘇地區單次1天;

                  七、補充說明

                 。1)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請假事宜;

                 。2)因突發事件或疾病必須請假而未辦理手續的,應先告知上級部門領導,得到允許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立即補辦相關請假手續。

                 。3)曠工的認定:未經批準而強行請假者;未經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崗位者;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休假者(事后又無辦理補假手續);假期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未批準續假,繼續休假者;捏造虛假事實或無理由休假者;全月遲到次數在3次(含3次)以上者,以曠工半日計

                請假管理制度7

                  一、請假規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學校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因社會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超過兩天的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打電話與班主任聯系,以說明原由。

                  4.考試、考查(包括補考)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教務處審批,同意請假后方準予參加緩考或補考。

                  二、請假程序

                  1.請假條由班級紀律委員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政教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2.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校醫務室或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交班主任簽署意見,并送政教處辦理有關手續,請假結束后返校時將請假單(回單)交于政教處。

                  三、準假權限

                  1.午休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三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與政教處審批;

                  3.一周以內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備案、主管校長審批;

                  4.一周以上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備案、校長審批;

                  5.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或介紹教師代為辦理補假手續。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

                  2.學生在假期、節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或政教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若是住校生,還應持請假單到宿舍管理員處請假和銷假,到家后由家長致電宿舍管理員,否則予以曠宿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處領導沒有同意,班主任已經同意的情況下,學生不準離校,必須按正常時間上課。如果不來上課,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4.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5.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即予以休學。

                  6.所有學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解釋。

                請假管理制度8

                公司全體員工: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請假程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2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領導審批確認即可。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審批確認。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主管領導,中心主任審批后,交由人事備案歸檔。

                  3)、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人事備案歸檔。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請假申請規定:

                  1

                  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請假,

                  待回公司后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人事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2)、事假

                 、賳T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并填寫《請假單》。

                 、谝惶煲詢仁录傩杼崆耙惶焯岢錾暾,主管同意后,人事備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報中心主任批準后,人事備案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于上班后的半天內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蹎T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萏厥馇闆r需報中心主任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奘录倨陂g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4)、婚假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行政人事部備案。

                 、侔捶ǘńY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诜贤砘槟挲g(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刍榧侔ü菁俸头ǘ,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茉倩榈目上硎芊ǘɑ榧,不能享受晚婚假。

                 、莼榧奁陂g的工資照常發放。

                  5)、產假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假期。

                 、僬埉a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人事部備案。

                 、诜苍诠具B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蹎翁ロ槷a者,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產后休息83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芊贤碛挲g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8天,難產者,再增加15,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菖畣T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7)、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賳T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谒心晷菁僖园胩鞛橐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蹘叫菁倨陂g,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單》

                  5、公出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務時,需在《出門登記表》中作登記,需注

                  明時間,內容,地點,并且簽名。

                  2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部門經理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主管,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請假管理制度9

                  員工休假及加班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員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也包括試用人員、顧問、臨時人員等。

                  第三條公司實行員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況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條員工應當妥善安排休假。在積極完成承擔的工作任務,服從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經審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請銷假的審批及手續

                  第五條請假應當根據請假手續及核準權限進行申請:

                  (一)請假不超過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

                  (二)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后,報主管副總裁審批。

                  (三)請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和主管副總裁審核后,報總裁審批。

                  (四)經審批的《請假單》應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特殊情況的另行規定。

                  第六條員工休假結束后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銷假,每逾期銷假一天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七條所有請假事由必須真實,如發現以虛假事由請假的,一經查實,即作曠工處理。

                  第三章法定節假日休假

                  第八條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在下列法定節日,安排員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三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國際勞動節,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國慶節,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或組織集體活動;

                  (六)特殊情況另行規定。

                  第九條根據國家政策,對法定節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實行調休。

                  第十條法定節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第四章帶薪假

                  第十一條事假

                  (一)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可申請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請帶薪事假不超過三天。

                  (二)請事假應從嚴掌握,并按照請假審批權限報批。超過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資、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病假

                  (一)員工本人因病、傷診查,住院治療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請假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請帶薪病假不超過三天,公傷治療休息的除外。

                  (二)請病假的審批及手續:

                  請病假的需填寫《請假單》,并按照請假批準權限報批,事后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鎮以上醫院的'診斷書、病休建議書、住院手續等證明方有效。

                  員工因患急病,需在醫院急診治療的,事后需憑診斷書、住院手續等憑證補填《請假單》報批,經批準的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的婚事,可請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條件婚假為十天。員工在外地結婚的,可根據實際里程給予在途時間;榧俦仨毺崆笆焱ㄖ块T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婚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第十四條產假、護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假為十五天。難產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假期十五天。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男員工在妻子生育期間可享受護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三)女員工產假期滿身體經醫院診斷仍未恢復健康,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止,哺乳假期不計發薪資。

                  (四)產假和護理假期間薪資福利待遇不變。

                  第十五條喪假

                  (一)父母、配偶喪亡可給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給假三天。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二)喪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第五章加班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員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節假日需要加班的,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后可適當調休。沒有調休的,核發加班薪資。

                  平時需要加班員工需在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呈分管領導核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作為計發加班薪資的依據。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時補簽加班申請單并交人力資源部,逾期不計加班。

                  節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應當打卡。

                  第十七條加班薪資的計算方式由人力資源部另行確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本規定制定,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解釋。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請假管理制度10

                  總則

                  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公司的請假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此規范。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制員工以及處于試用期內的員工。

                  請假程序

                  第一條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

                  并在總務部進行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員工假期滿后,須到總務部銷假,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二條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

                  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當日上班開始2小時內電話聯系告知部門主管,說明理由及預計返崗時間,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員工請假1天以內經部門組長批準同意;請假2天以內部門主管批準同

                  意,請假3天以內科長批準同意,請假3天以上科長批準同意后,需經總經理批準。批準同意后,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總務部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第五條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應經部門組長批準和部門主管同意,否則做曠處理。

                  第六條部門組長和部門主管請假,須經科長和總經理批準,總務部備案。

                  第七條一般員工請假時組長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后確認工作可以正常進行

                  后簽字,組長和主管請假時需提前安排好備份人員,確保請假期間工作可以正常進行。

                  各類假種及安排

                 、迨录伲菏录僮钚∈褂脝挝粸4小時。員工因私事請假,每月不應超過3天。為統籌生產計劃,公司不允許員工在一年之內請事假超過15天,對于請事假超過15天的員工,取消年終獎金。

                 、婀伲簡T工因公請假,如培訓等與公司相關的事項,工資照常發放。㈢病假:

                  1.員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根據醫囑需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可申請病假,并應當向公司總務部提供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本和病假證明進行備案。

                  2.若因急病需住院多日的,應委托他人或打電話及時向部門經理請假,并于就診之日起3日內持相關證明原件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

                  3.員工所享受醫療期設置:員工在公司工作第一年,醫療期為3個月,以后每滿一年增加一個月,最多至24個月。

                  4.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公司支付其病假工資。.病假期工資根據員工在

                  公司連續工齡設置:

                 、龠B續工齡不到兩年的,病假工資按本人假期工資基數的60%計發;

                 、谶B續工齡滿二年不滿四年的,病假工資按本人假期工資基數的70%計

                  發;

                 、圻B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的,病假工資按本人假期工資基數的80%計

                  發

                 、苓B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的,病假工資按本人假期工資基數的90%計發;

                 、葸B續工齡滿八年及以上的,病假工資按本人假期工資基數的100%計發;

                  5.員工病假六個月以上的,公司支付其疾病救濟費。病假期工資根據員工

                  在公司連續工齡設置:

                 、龠B續工齡不到一年的,病假工資按本人假期工資基數的40%計發;

                 、谶B續工齡滿一年到不滿三年的,病假工資按本人假期工資基數的50%

                  計發

                 、圻B續工齡滿三年及以上的',病假工資按本人假期工資基數的60%計發。

                  支付疾病救濟費的,公司不再支付員工病假期間的病假工資。

                  ※上述所稱的“假期工資基數”為員工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

                  6.偽造病假證明或因打架斗毆等不法行為致傷者均不能按照病假處理。

                 、韫伲

                 、僖蚬へ搨膯T工,由公司領導認可并開具證明,享受病假待遇。

                 、谝蚬へ搨,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的,憑工傷認定書到公司登記,享受工傷假待遇。工傷假期間員工享受正常工資待遇并計入有效出

                  勤天數;原先享受病假工資待遇的,在次月工資結算時補足差額。

                  公司對工傷員工定期進行傷情復查,經醫院復查確定痊愈的,應及時回原崗位上班;不能在原崗位勝任的,公司亦可另行安排適當的崗位。

                 、閱始伲

                 、俜补締T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后,憑相關證明給與三天喪假。員工配偶父母、(外)祖父母喪亡的,憑相關證明,可申請1個工作日的喪假。

                 、趩始傩枰淮斡猛,不得分開使用;

                 、蹎始偃缬鰢ü澕偃、雙休日順延;

                 、軉始倨陂g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70%發放,不計入有效出勤天數。

                 、戤a假、陪產假:

                 、倥毠ど硎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保險的規定執行。

                 、趹言信毠ぴ趧趧訒r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叟毠言形礉M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芘毠ぎa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莘卜戏、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員工,憑醫院證明,所在單位給予連續七日護理假;發放基本工資。

                 、氩溉榧伲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㈧婚假:

                 、俜ǘńY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結婚證書上表明的登記日期為20xx年1月1日前的,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的員工,可享受10的婚假待遇。(遇節假日、雙休日順延)。②婚假需提前一周進行申請并出具結婚證,經總經理批準后一次性連續休完。③婚假自結婚起(以結婚證書表明的日期為準)一年內有效,員工在上述有效期內或離職時沒有休婚假的,則視為自動放棄。

                 、芑榧倨陂g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70%發放,不計入有效出勤天數。

                 、韲壹伲悍ǘü澕偃瞻磭乙幎ㄐ菁。

                  員工每年享有國家規定的假日。公司根據國務院發布的節假日休假辦法,結合公司業務需要,在節前發布通知。

                  以加班抵消請假的,由各部門組長進行統計并上報總務部。

                  附則

                  第一條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未經本部門直屬上級批準,

                  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2個小時以上的,一律作曠工處理;一周內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記曠工1天,當月全勤獎不予計發,另扣發3天工資。同時計入年終獎金評定。

                  第二條員工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上的,公司可

                  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本規范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

                  執行。

                  第四條本規范制度的解釋、修訂權歸總務部所有。

                  第五條本規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xxx分公司

                  20xx年6月26日

                請假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了使學校有一個穩定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質量,特訂立此條請假條例。學生應以學習為主,樹立以校為家的觀念,努力克服各種外界因素對學習和生活的干擾,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努力學好文化專業知識,掌握基本技能。

                  第二條加強學生考勤,上課、自習、實驗、實習、設計、勞動、早操、課間操和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等,均列入考勤范圍,學生都必須積極參加?记谟筛魃玳L或活動的主持人負責,早操、課間操考勤,由體育部負責。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第三條學生在校期間,除家庭發生重大情況(即婚喪嫁娶)外,不得請事假;如確實有特殊情況請假回家者,需家長親自陪同到校解釋請假。如學生因學校風氣整頓,如理發等確系要離校整理者,必須按校規要求整改,如出現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長到校幫助其整改。

                  第四條學生因病確需請假者,離校前須有校醫務室證明,為確保生病學生安全,必須通知家長到校接學生回家,嚴重病癥者直接送往醫院就診。返校后,必須持在醫院或診所就醫的證明及康復情況方可返校。

                  第五條學生請假程序如下:

                  1、由本人填寫請假報告單(三聯單);

                  2、請假一節之內(不離校),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批準,并由張秋偉備案;

                  3、請假一節以上或離校至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后,到級部蓋章批準,并報張秋偉備案。

                  4、請假離校一天以上,緊急情況除外,家長必須到校來接學生回家。經班主任批準后,報級部批準并備案。張秋偉備案

                  第六條請假期滿后,應按時返校學習,并帶相應的資料向班主任銷假。未及時銷假者或無手續者按曠課論處。

                  第七條凡請假期滿后,因事、因病不能按時返校需續假者,按以下規定辦理:

                  1、續假人在城內或校內的,按第五條辦理;

                  2、續假人在外地的',應通過家長的電話向導班主任報告(口頭捎信或自己打電話無效),返校時須持有效證明補辦續假手續。

                  第八條對曠課的學生令其檢查,并根據其曠課的時數、情節和認錯態度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情節嚴重者(曠課三節以上)直接交由級部或政教處處理。在校內請假,如出現謊騙虛報等請假,同宿舍內同學(如不及時反映情況)負有共同欺騙老師的責任,受連帶責任。

                  第九條本條例中的請假時間包括雙休日(走讀生除外)。學生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期間所發生的任何事件,學校概不負責。

                  本條例自20xx年3月26日起執行

                請假管理制度12

                  一、制定目的

                  為將本公司有關請假的規定事項制度化、標準化,促使各部門員工的請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準則。

                  二、適用范圍

                  凡經本公司所錄用的所有員工(含臨時工),均遵守本準則。

                  三、權責

                  1行政部負責準則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

                  2總經理負責本準則的制定、修改、廢止的審核批準。

                  四、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應先到行政部或部門領導處領取《請假條》。

                  2請假人詳細填寫所屬部門、請假日期、假別、請假事由等內容后,一式兩份,由上級部門領導批準簽字。

                  3將已經批準的《請假條》,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備案,一份交門衛留存并登記以便考勤。

                  4、因特殊情況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批準,并及時通知到行政部,否則記曠工處理。

                  五、準假權限

                  1普通員工請假一天以內者,可由當班班長批準,三天以內者要由各部門領導負責審核批準。超于三天者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

                  2部門領導須請假者,則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六、假別分類

                  1事假

                 。1)員工必須本人親自辦理請假手續;

                 。2)且須提前申請;

                 。3)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4)不滿半小時著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4小時為半日;

                  2病假

                 。1)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者;

                 。2)必須提供醫院相關證明;

                 。3)病假期間內的工資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發放;且沒有全勤獎。具體如

                  下:①病假在一個月以內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放;②病假超過1

                  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固定工資

                  部分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五年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放;③假

                  期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

                  分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分按80計發;④上

                  述人員病假期間,各類津貼由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⑤病

                  假期間的崗位津貼與基本工資一起按病假比例發放。

                  3工傷假

                 。1)員工因公受傷;

                 。2)經醫院證明無法正常工作的;

                 。3)須提供公司領導證明及醫院的診斷證明;

                 。4)工傷期間內的工資,公司給予其基本工資;

                  4其他假別

                 。1)其他假別包括婚嫁、喪假、產假、護理假等;

                 。2)請假必須聽過公司部門領導的書面證明;

                 。3)婚嫁:切需提供結婚證原件、侔捶ǘńY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

                  周歲)結婚的,可享受5天婚假(復婚和再婚除外,可享受3天婚假);

                 、诜贤砘槟挲g(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在法定基礎上續假

                  1周;③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

                  程假;④在探親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予假期;⑤婚假不包括公休假

                  和法定假期;⑥工資照發;且沒有全勤獎。

                 。4)喪假(直系親屬)3天,工資照發,且沒有全勤獎。

                 。5)產假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給予員工90天的假期,其中包含

                  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切需提交‘結婚證’‘準生證’,期

                  間的工資不享受績效考核,給予其基本工資

                 。6)法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初一至初三)、清明節、勞動節

                  3天、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3天,根據公司生產情況而定;

                 。7)陪產假:法定婚齡男方可享受1天陪產假;男女雙方符合晚婚晚育的,

                  男方可享受5-7天的假期;

                 。8)探親假:暫無

                 。9)路程假:除了過年有路程假之外,其余時間無,此路程假僅此針對路

                  程較遠者。貴州地區單次3天,浙江地區單次1.5天,江蘇地區單次

                  1天;

                 。10)七、補充說明

                  (1)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請假事宜;

                  (2)因突發事件或疾病必須請假而未辦理手續的,應先告知上級部門領導,得到允許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立即補辦相關請假手續。

                 。3)曠工的認定:未經批準而強行請假者;未經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崗位者;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休假者(事后又無辦理補假手續);假期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未批準續假,繼續休假者;捏造虛假事實或無理由休假者;全月遲到次數在3次(含3次)以上者,以曠工半日計

                請假管理制度13

                  1.目的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目的在于規范職工的請假行為,為考勤提供依據。

                  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2.假別及準許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兒女婚假,5.天。

                  2.2喪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親屬喪假,7天。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喪假,3天。

                  五代以內旁系血親喪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嚴禁欺瞞。工傷類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僅限于特殊情況,酌情而定,但每個會計月累計不超過3天。

                  男員工在妻子生產時可以請7天假,并可分成兩次申請。

                  2.5農忙假

                  沒有農忙假。

                  2.6產假和喜假

                  女員工可以請6個月的產假。假后上班時間需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7探親假

                  本公司距父母長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個會計年可有10.天的探親假(不包括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據實際情況確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時跨月連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計入假期。

                  3.假期的申請和批準

                  3.1請假者本人填寫標準格式的《請假條》,報直接上級同意,報更上一級批準。然后由請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員備案。

                  請假理由須寫明具體內容,僅寫‘有事’一類字樣視為沒有理由而不予批準。

                  因緊急情況或人力不可為的情況確需電話請假時,要在上班前一小時向直接上級請假。批假的負責人向考勤員請假。

                  捎假的情況同上。

                  電話請假與捎假的情況由請假人所屬部負責人向部門工作會報審,不符合電話請假或捎假條件者,視情況處罰,最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3.2續假與請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員在考勤登記時如沒有見到合法假條,則視請假人為曠工。后交假條者,交前階段視為曠工(按整天處理),且假期不能順延。特殊情況報部門工作會處理。

                  4.超假與曠工

                  申請和批準的假期天數超出本制度規定的天數時,超出部分為一類超假。

                  因電話續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規定天數的部分為二類超假。

                  不屬于一二類超假的超假為曠工。

                  5.假期的工資核算

                  5.1婚假、喪假、病假、產假、事假,在規定的天數內不計工資。

                  5.2一類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資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類推。

                  二類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資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類推。

                  5.3曠工者按《獎懲條例》處理。

                  6.銷假

                  請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員銷假。

                  不銷假者視為曠工,確證不是曠工者,則扣除相應時段(但按整班計)的一半日工資。

                  7.責任

                  對曠工者,其直接上級應向考勤員及時通報。不通報者,按《獎懲條例》接受處理。

                  綜合辦監督執行本制度。

                請假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確公司休假規定,保障員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制定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種類:

                  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法定節日、周休息日。

                  二、請假制度:

                  1、員工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應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應提前3天請假;6天以上應提前10天請假。續假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及時補請假單,請假超過15天的,續假期不得超過5天。

                  若遇特殊情況應先口頭請假,經獲準后可予事后主動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2、請假時應辦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請假延誤工作。

                  3、假期滿應準時到崗復工,上班時間請假或銷假必須在第一時間打卡記錄,并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辦公室人員不在時,可暫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辦理,并在辦公室人員在崗時上交銷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

                  4、假期計算:

                 、偶倨谶B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萍倨谶B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钦埣僖园胄r為最小單位,0-35分鐘為半小時,35-65分鐘為1小時,65-95分鐘為1.5小時,95-125分鐘為2小時,單次請假超過2小時以半天計。

                  5、公司職員請假,均須記錄請假人聯絡方式,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6、請假審批流程:

                 、艈T工填寫公司制定的《請期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審批。

                 、妻k公室、財務部、業務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0.5天由部門經理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

                  生產部、技術部、檢驗部、倉庫:假期由廠長審批。

                  部門經理的休假一律由總經理審批。

                  假期以有最終審批權領導批準的時間為準。

                 、菃T工直接上級依據總經理批準的《請期申請單》安排好請假員工的工作交接。

                 、日埣倨跐M應按時復工,逾期未歸的按曠工處理。

                  各部門應及時將超假未歸員工名單上報辦公室。

                  7、曠工

                 、艈T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的;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領導分配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其他經公司認定,決定給予曠工處理的行為。

                 、茣绻1日扣除當日工資的4倍。

                 、菃T工連續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關系,并不支付工資。

                  三、事假

                  1,員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確需本人親自處理的可以書面提出請假申請。

                  2,員工全年請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5天。

                  3、員工請事假按200%扣發實際請假天數日工資,事假超過1天(不含1天),取消當月滿勤獎,滿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50%,滿5天(含5天)以上者則扣除當月獎金,當月無獎金。

                  4、員工一年內累計請事假在15天以上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職務和崗位。

                  四、病假

                  1、員工因病(含非因工負傷,下同)無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療時應事先書面提出請假申請。突發疾病的應在上班時間前1小時向直接上級請假。

                  2、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須征得部門領導的同意后填寫《請假申請單》方可離開崗位。 3、凡請病假的1天以上的員工應在上班后2天內持縣區級及其以上醫院的建休證明、病歷、醫療藥品發票之一,補辦完善病假請假手續,未按上款規定補充完善病假請假手續的均以事假處理。

                  4、員工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0天,并按參加工作未滿2年100%、未滿5年80%,未滿10年按30%,滿10年以上10%扣發工資,當月病假超過2天,取消滿勤獎,獎金按請假天數扣發。

                  5、員工病假連續30天以上或年累計60天以上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不給予保留原崗位。

                  6、員工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7、員工醫療期未滿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醫療期滿時終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內。

                  3、婚假應當在領取結婚證書后3個月內一次性休完應休假期。逾期為自動棄權。

                  4、員工請婚假應出示結婚證書;榧倨陂g(不含補假期)基本工資、滿勤獎、崗位補貼不扣除。

                  5、新員工入職前已經領取結婚證書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產假

                  1、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需提供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醫院的證明等);

                  2、女職工產假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3、已婚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在計劃生育指標內懷孕三個月及以上的,憑醫院相關證明,每月給予一次(4小時以內)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時間;八個月及以上的,每月給予兩次(每次4小時以內)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時間(兩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檢查假按出勤對待,工資照發,沒有醫院相關證明的按事假處理。員工申請孕期檢查假,應事先經部門經理批準、總經理審核同意。

                  4、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規定的產假、孕期檢查假、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傷及職業病

                  1、在工作崗位若發生工傷事故,有關人員須立即向直接上級報告,發生大事故時可以超級上報,并由公司指定醫院對受傷員工進行診治。用人部門須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將事故發生情況以書面形式向辦公室報告。

                  上下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應有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員工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為工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八、喪假

                  1、員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喪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員工可申請獲得2天有薪假期。職工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由辦公室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職工親屬以職工戶口登記和職工的檔案的記載為準。

                  4、職工請喪假期間(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資,滿勤獎、崗位工資等不扣除。

                  5、喪假應在親屬死亡后7天內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節日

                  按國家法定規定,并結合公司經營生產情況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規定同時廢止。公司保留對本制度的解釋權。

                  請假申請單

                  部門姓名代理人緊急聯絡人

                  聯系方式假別聯系方式

                  情況

                  事由填表

                  日期

                  請假期間自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共天小時

                  部門主管

                  審批意見

                  時間:總經理

                  審批意見時間:

                  銷假時間年月日時提前或超假

                  天數

                  天請假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注:①假別: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②員工請假應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應提前3天請假;6天以上應提前10天請假。續假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及時補請假單,請假超過15天的,續假期不得超過

                  公司員工公出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公出管理程序,達到合理調配、有序運轉,提高部門間協同辦事效率之目的,并使總經理隨時掌握各部門工作人員辦公去向,以便有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公出: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受總經理指派離開辦公間外出辦事(工作)的視為公出。(本市內的為公出,市外為出差。)

                  1、需要公出者,應向本部門經理說明事由并填寫《公出申請單》,外出前將有部門主管和總經理簽字的《公出申請單》交辦公室備案并打卡出門。

                  2、公出回來后打卡并至辦公室銷假。

                  3、如果本人不到公司報到直接公出的,要在前一天填寫《公出申請單》,特殊原因應電話告知辦公室去向,由辦公室工作人員代為填寫《出差申請單》,公出回來后,必須馬上辦理手續,否則以曠工處。

                  4、經公司批準的特殊崗位人員的公出,按公司特批決定執行。

                  5、任何部門不得違反上述規定,擅自調動其他部門的人員外出的,如確需部門間人員協同辦事,需經該人員部門主管同意,并在《公出申請單》上簽字后方可外出,否則以曠工處。

                  6、公出本著高效,快捷的原則,把公出任務集中起來處理,各部門主管嚴格控制公出時間和頻率。

                  7、公出單由辦公室保管,公出前領用填寫,每月裝訂成冊編號使用。

                  公出申請單

                  申請日期:年月日

                  姓名部門隨同人員

                  公出事由:

                  公出時間:自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共(天、小時)

                  部門主管

                  審批意見時間:總經理

                  審批意見

                  時間:

                  銷假時間:年月日時共計(天、小時)

                  公出人:經辦人:

                  其他情況說明:

                  注:①公出申請單經批準后,公出申請單應在出公前交于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谔厥馇闆r公出批準后,由所在部門在公出當日將公出申請單交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編輯提醒:請注意查看“員工請假管理制度”一文是否有分頁內容。

                請假管理制度15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規范本公司員工的請假休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正式轉正的人員,其他試用及臨時工均不包括在內。

                  第三條公休日

                  公休日包括以下幾種:

                  1、星期例假。

                  2、法定假日及政府臨時公布的休假日。

                  3、勞動節。

                  4。新年休假依從政府規定,以上各休假日,薪資照發。

                  5。以上公休例假,本公司可視事實需要與其他日期互換,互換后的休假日有關薪資及加班與公休例假同。

                  第四條員工請假的種類

                  一、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x天為限。

                  二、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出示勞保局特約醫院或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累計以x天為限;住院者,以x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x年。

                  三、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x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結婚可請假x天(包括例假日)。

                  4。兄弟姊妹結婚可請假x天。

                  四、產假:

                  1、員工生育可請假x星期;小產x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x個月,辦理獨生子女手續再加x個月。

                  2、配偶分娩可請假x天。

                  五、喪假:

                  1、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喪假x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喪亡可請假x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x天。

                  六、公假: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的調訓,期間不滿x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級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x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七、特別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1、員工特別休假,休假時間區別如下:

                 。1)在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給假x日。

                 。2)在公司服務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給假x日。

                 。3)在公司服務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給假x日。

                 。4)在公司服務滿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給特休假1日但以30日為限。

                  2、職員休假以不礙工作進度為原則,其作業程序,由x主管于每年元月x日前,根據各員服務年資,列具應休天數將申請單移x核對后,轉送給x核定,并退交x保管。

                  3、特休以當年為限,不得延續至次年。

                  第五條員工請假的核準權限與手續

                  一、核準權限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x核準,三天以上由x核準。

                  2、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x核準,三天以上由x核準。

                  3、經理級人員由協理以上x核準。

                  二、核準手續

                  1、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六條員工請假期間的薪酬計算

                  一、事假

                  1、日薪者事假不發薪資,月薪者當月x天內全年x天內只發半薪,逾假者扣全薪。

                  2、試用人員月薪者,凡請事、病假薪資全扣。

                  3、本年度升為正式員工的月薪人員,一月內事假累計在一天內者,扣半薪,超出部分全扣,當年累計亦照到職時間的長短比例計算,其公式如下:14天×到職后月數/12=只扣半薪的事假天數

                  二、病假

                  病假在一個月內繳驗醫院證明者薪資發給半薪,超過一個月者全扣。

                  公傷人員按勞保規定辦理,除薪資照給外,本公司不負擔任何費用。

                  三、婚假薪資照發。

                  四、產假:(針對女性職員)

                  1、服務本公司6個月以上者產假期內薪資照給。

                  2、服務本公司6個月以下者,薪資減半發給。

                  五、喪假薪資照給。

                  六、公假

                  申請公假,其準假天數,薪資照給

                  第七條附則

                  本規定經__核準后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__。

                  公司請假管理制度例文10

                 。ㄒ唬┕菁俸蛧曳ǘü澕偃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十·一”國慶節3天的法定節假日。

                 。ǘ┨接H假

                  1、探親原則:連續工作滿一年的職工,配偶之間、單身職工與父母親(雙方)之間、已婚職工與父母親(雙方)之間分居兩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節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數:探望配偶,每年給予其中一方探親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隊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兩年探望一次者給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3、假期待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職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規定標準范圍內的,可由所在單位報銷。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基本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報銷。

                 。ㄈ┗榧

                  1、休假天數:

                  職工符合國家法定的結婚年齡并按規定履行了結婚手續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的初婚夫妻(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職工在批準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間,本人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ㄋ模┊a假

                  1、休假天數:

                 。1)符合國家婚姻以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產前15天,產后75天);難產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假期15天;滿24周歲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屬此晚育情況的男性職工,可享受15天護理假)。對嬰兒不滿6個月并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子職工增加產假30天。

                 。2)符合國家婚姻以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假期42天。

                  2、產假期滿,女職工在小孩不滿一周歲時,每個工作日給1小時哺乳時間(不含途中時間)。

                  3、假期待遇:在規定的生育假或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ㄎ澹﹩始

                  1、休假天數:

                  職工的主要親屬(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時,可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的喪假。如需職工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準的喪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

                  1、工作人員患病或受傷,不能堅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縣以上醫療機構診斷并發給病休證明,經單位批準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間的待遇:

                 。1)職工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

                  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機關)或固定工資(事業)的9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

                  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的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按本人基本工資或固定工資的80%計發。

                  事業單位職工病假期間,應按一定比例發給活工資,活工資的計發標準由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2)職工患病后,因身體衰弱,經組織批準,半日工作,半日休養的,其工資可以照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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